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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程序及流程
一、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经人事代理部门审定后,由人事代理部门与委托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3、委托单位提供人员花名册、聘用合同和人事档案(或由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调取其档案) 。
4、依据个人档案为其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即签订海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聘用书。
5、对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人事档案有关内容登记、编号、录入数据库、并向单位出具回执并发放人事代理手册。




